南通城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不直接與該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約定,協助業主與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并受業主委托監督合同的履行。